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,农产品集团严格贯彻市社要求,突出“三个早”,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进一步加大“四风”问题防范力度,期间未发生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“四风”问题事项。
一是突出早教育,及时安排部署。节前,集团党委、各党支部召开学习会议,学习了2018年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进一步明确纪律,强化规矩意识。9月21日,集团党委利用党建工作微信群,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市纪委监委《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紧盯“四风”问题的通知》(电话通知稿)精神,就落实市纪委监委要求的“五项工作”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二是突出早提醒,开展警示教育。9月18日—20日,集团开展了《两节期间这些‘线’不能踩》专题警示活动,围绕“公款送礼”“公款吃喝”“乱发福利”“公车私用”“文明上网”等5个警示主题,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了《月饼这样吃就违反纪律了》《饭这么吃就违反纪律了》《福利这样发就违反纪律了》《车子这么开就违反纪律了》《微信这样用就违反纪律了》等文章。同时,转发了中央纪委、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6篇,要求党员干部对案例进行自我“体检”,认真吸取教训,做到令行禁止。
三是突出早检查,严格督导落实。9月20日、21日集团开了作风建设交互检查活动,组织了5个作风建设检查小组,对各子公司进行了交互检查督导,一是严格检查各单位对党员干部“守住纪律规矩”的学习教育是否开展到位;二是严格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发放“过节费”、公款送礼、公款旅游等情况。10月5日,集团就“公车私用”情况开展了一次抽查,车辆封存在库,无公车私用情况。
整体来看,农产品集团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紧盯“四风”问题工作开展有效,各子公司在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、警示提醒工作上比较扎实,全体干部职工能够较好守住纪律“红线”,集团未发生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项,未收到一起干部职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举报线索,廉洁过节、节俭过节、文明过节形成风尚。(集团党办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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